天津人大前副主任委员罗保铭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话说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就把那个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的前副主任委员罗保铭给判了,判了他15年有期徒刑,还把他的个人财产没收了。这事儿说到底,就是党中央和国家监委依法严肃惩处腐败分子的一个重要成果。 其实罗保铭是在中共中央批准后,被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调查结果挺让人寒心的,这个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后来就把党和人民给他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党的十八大之后还不收手、不收敛,性质非常恶劣。他当初第一次突破纪法底线是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在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当主任的他给一个开发商审批了手续之后,没抵挡住诱惑收了对方50万元现金。据他后来交代,虽然当时内心挣扎过,但后来警惕心慢慢松懈了。 从这第一次开始,罗保铭就掉进了权钱交易的泥潭里。随着他在海南省担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这些重要职务,那张政商勾连的网就越织越大。不少不法商人为了利益去巴结他,通过巨额贿赂什么的想把他变成“保护伞”。有些领导干部和家属也卷入其中,默许纵容这种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腐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罗保铭的案子说明腐败问题很顽固也很复杂。一些人从收点小恩小惠开始慢慢就滑向深渊了。中央对这事儿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和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罗保铭和他那个圈子里的人被处理正是这一斗争的体现。 这次审理宣判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既清理了罗保铭的罪责,也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教育警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的笼子越来越紧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得从这事儿吸取教训,时刻守好纪律规矩和法律防线。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非常重要。新征程上必须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不断取得更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