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课题;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但这类劳动者仍面临劳动关系界定不清、权益保障薄弱、工作条件多变等问题。为适应新形势,全国总工会自2023年启动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将其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建会入会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已建立市县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超1.2万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组织依托。其中,12家头部平台企业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建会实现全覆盖,7家重点平台企业重点城市的分支机构建会也已全覆盖,工会组织正加快向平台企业延伸、扩大覆盖面。近三年来,全国工会共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73.6万人,为这个群体提供了更稳定的组织化维权渠道。 集体协商机制创新推进劳动规则更透明。15家平台企业已开展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并签订集体协议,把原本由企业单上制定的规则纳入协商范围,增加劳动者参与度。这些协议覆盖超20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工作时间、报酬计算、安全保障等核心事项,表明了劳动规则协商机制的探索与进展。 服务阵地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实际便利。全国工会建设工会驿站近18万个、“司机之家”等1万余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休息、饮水用餐、医疗应急等基本服务。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接听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电话3.43万通,及时回应诉求,涉及服务阵地正成为劳动者日常可依靠的支点。 关爱活动覆盖面持续扩大。工会开展送温暖、送清凉活动,三年来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56万人次;“工会爱心餐”发放2200万人次,缓解一线劳动者用餐不便;“工会移动体检”服务70万人,强化健康关怀;工会职工互助“专项意外伤害保障”参保约247.8万人,增强风险保障能力。相关举措提升了劳动者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权益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全国总工会发布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后续工作重点。工会将继续推进建会入会、集体协商、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工作,推动形成更系统、更可持续的权益保障机制,更好回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带来的新需求。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把组织覆盖做实、把协商机制做深、把服务保障做细,既回应劳动者关切,也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面向未来,关键在于让制度更适配新场景、让规则更体现公平、让保障更便捷可及,在效率与温度之间形成更稳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