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引起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以"网络开盒"为违法方式,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为主要表现,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追责,实现了从违法行为发现、查证、起诉到执行的全链条治理,为规范网络秩序、保护公民隐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示范。
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小觑。
所谓"网络开盒"是指违法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收集、整理、发布他人个人隐私信息的网络违法行为。
在这起案件中,周某某等六人(包含部分未成年人)在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在境外软件平台上创建专门用于"开盒"的频道,利用"社工库"等工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随后大肆发布包含明星、网络红人、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隐私数据。
累计发布1200余条违法信息,浏览量突破400万次,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大。
这些信息不仅被简单地公布,更被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被用于组织、煽动网民对被害人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辱骂和线下威胁,形成了系统性的网络暴力链条。
违法人员的获利动机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恶劣性。
通过在频道内发布广告、相互推荐等方式,这些违法人员不断提升频道热度,吸引他人付费查询和购买个人信息,从中非法牟利。
这表明"网络开盒"已经演变为一种有组织、有分工、有利益链的违法产业,不仅侵害个人隐私权,更对公共信息安全构成系统性威胁,冲击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线。
检察机关的介入和处理方式体现了新时代司法的创新思维。
2024年4月,临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
经初步调查发现,案件涉及众多社会公众人物的敏感信息,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公益损害特征明显。
由于侵权主体与刑事责任主体不完全一致、侵权行为地分属多地、刑事案件已分案处理等复杂情况,为了实现对全部违法行为的一并追究,检察机关决定采取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
这一选择充分说明,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单一的刑事手段已不足以应对复杂的违法态势,需要刑民结合、多维度发力。
为全面核实公益损害事实,临安区检察院先后前往陕西、广东、湖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深入调查,检察机关查明了违法人员的共同侵权主观故意,以及多名被害人因被"开盒"遭遇网暴而面临的线下骚扰等实际危害。
这种全面、深入的取证工作为后续的司法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检察机关采取了科学、理性的态度。
考虑到可查证的违法人员获利较少,不足以真实反映公共利益受损程度,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学高校、消费者协会、网信办等单位专家参与论证。
综合考虑信息数量、种类、社会危害程度、治理修复成本、侵权人经济能力以及刑事罚金等多重因素,酌情确定公益损害赔偿金为10万元。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司法的专业性,也充分发挥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惩戒和威慑功能。
2025年4月11日,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并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经过庭审,判决已生效,各被告均已支付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性和执行力。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它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机制,检察机关实现了对"网络开盒"违法行为的全链条追责,既追究了违法人员的民事责任,也通过赔偿和道歉强化了对潜在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
这是检察公益诉讼在网络暴力治理领域的有效探索,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案的办理不仅为同类案件树立了司法标杆,更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新型网络犯罪形态将不断涌现,需要司法机关与时俱进创新办案机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
此案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展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