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3月23日上午,社交平台上多段视频显示,河南唐河县三夹河部分河段出现群众集中下河捡拾河蚌的场景。
画面中,数十人乃至上百人涉水作业,使用网篓、舀具等工具在河道内搜寻捡拾,现场一度热闹。
目击者称,捡拾的河蚌多为“鸡蛋大小”,可带走出售换取收入。
对于此类集中性采捞是否合规、是否会对河道生态造成扰动,部分网友表达担忧。
原因—— 从群众行为动因看,一是“可变现”的直接收益驱动。
河蚌作为淡水贝类,在部分地区可用于食用、饲料或加工利用,季节性集中采集易形成“跟风式”聚集。
二是资源恢复带来的“可采性”提升。
目击者反映,相比二十多年前常见的“摸鱼捞虾”,近年来河蚌一度减少,而近期似有回升迹象。
业内普遍认为,河湖治理、面源污染管控、禁捕禁渔等措施持续推进后,水体环境改善,部分底栖生物种群可能出现恢复性增长,从而引发集中采集。
三是管理与科普存在“信息差”。
临近禁渔期节点,群众对禁渔范围、对象、方式的理解并不一致,容易将“传统采集”视为可持续的日常行为,忽视对栖息地扰动、幼体资源消耗等潜在影响。
影响—— 从生态层面看,河蚌属于底栖滤食性生物,对维持水体清洁、稳定食物链具有一定作用。
短时间内人群大量涉水翻动河床,可能导致河底沉积物扰动、局部浑浊度上升,影响水生植物、鱼类产卵场及其他底栖生物生境;若出现“捡大留小”或连带破坏,可能对种群结构造成影响。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大量人员同时入河还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在河道地形复杂、底部淤泥深浅不一的区域,易发生滑倒、陷入、失温等风险;若个别河段人员聚集拥挤,也可能带来交通、秩序、垃圾处置等问题。
从政策执行层面看,禁渔期制度旨在保护水生生物繁殖与资源修复。
若群众对禁渔期规定、禁限对象和执法边界不清晰,可能出现“以采代捕”“擦边作业”等情形,削弱制度的生态效益,也容易引发社会对执法尺度不一的质疑。
对策—— 针对舆情反映的情况,当地有关部门已表示将进一步核实了解。
据镇水利站负责人介绍,已在河边开展巡查,并将就相关视频内容核验具体河段、人员规模及采集方式等情况。
同时,相关负责人提醒,近期河道不会放水,群众无需担心突然涨水风险。
下一步,建议从三方面着力: 一是尽快明确“能不能捡、怎么捡、捡多少”。
对涉及禁渔期管理的水域范围、禁限行为、允许的传统采集方式及数量限制等,开展清单式告知,减少误解与盲目跟风。
二是强化重点时段与重点河段巡查。
在禁渔期临近、周末与天气转暖等人流高峰时段,对易聚集河段实施网格化巡护,及时劝导纠正可能破坏生境的行为,并同步做好安全提醒。
三是以科学评估支撑精细化管理。
可结合水域资源调查,掌握河蚌等底栖生物种群数量、年龄结构与空间分布,评估是否存在过度采集风险;对生态承载力较弱的河段,可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或设置生态缓冲区。
对确有合理利用需求的,可探索在不影响繁殖修复前提下的规范化采集路径,推动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相协调。
前景—— 当前,各地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与禁捕禁渔制度化建设,水域生物多样性总体呈恢复趋势。
此次三夹河“集中捡河蚌”现象,一方面反映出部分河段生态可能出现积极变化,另一方面也提示基层治理需更注重精细化与前置化:既要通过制度和执法守住生态底线,也要通过科普和引导提升公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避免“资源刚恢复就被集中消耗”的循环。
随着禁渔期到来,相关部门如何快速核实处置、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将有助于形成更稳定的生态保护共识。
河蚌捕捞现象背后,是生态保护与民生需求的交织。
如何在发展中守护绿水青山,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
唯有科学规划与严格监管并举,方能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