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升级致人死亡,法院就正当防卫认定作出裁量——谢某斌故意伤害案引发对基层矛盾处置与司法边界的思考

案件可追溯至2000年4月,某村村民谢某斌因长期情感纠纷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其间,七名调解人员上门劝解时,谢某斌持钢锉致一人死亡。经查,调解人员未携带器械,登门目的亦为调和矛盾,法院据此认定其行为不构成不法侵害。2020年被告人归案后,虽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仍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的难点主要集中三上:一是侵害行为是否具有即时性,二是防卫手段是否与侵害程度相当,三是主观防卫意图如何通过客观证据加以印证。本案审理法院特别指出,对于因琐事长期积累后引发的冲突,如对方未表现出明显攻击性,防卫主张通常难以成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专家分析认为,2018年“于欢案”涉及的司法规则完善后,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总体更为审慎包容,但仍需清晰划定“防卫”与“攻击”的边界。数据显示,近五年全国涉正当防卫主张案件中,仅约12%获得法院支持,多数因证据链不完整或行为明显过当未被采纳。 针对此类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提出:对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应贯彻宽严相济,将当事人事后补救表现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本案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说明了上述导向;但其使用致命工具并造成不可逆后果等情节,仍成为定罪的关键因素。 前瞻观察显示,随着《民法典》实施及刑事司法改革推进,“不法侵害”的认定正趋于更细化。多地法院已试点建立“防卫必要性评估体系”,通过引入社会学专家参与听证、开展现场情景模拟等方式,提升裁判判断的可验证性与一致性。

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是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为制止侵害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而不是为矛盾积累后的情绪宣泄或暴力升级提供空间。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把风险拦在冲突之前,既考验基层治理的精细程度,也考验每个人对法律边界的理解与敬畏。只有让“遇事找法、解决靠法”成为更普遍的选择,类似悲剧才更可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