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单位推进工作、激励干部职工时,容易把“出发点正确”当成“程序合规”,出现偏差。2025年8月中旬,衡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卫生健康技术培训中心主动退缴的3800元资金。此前,该中心为激发学习热情组织竞赛并向优胜者发放奖金,虽经集体研究并制定方案,但奖金从行政经费支出,且单位未成立工会组织,触碰了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制度红线。起初,部分人员认为“集体决策”“鼓励学习”就不算问题,反映出对经费性质、支出渠道和合规边界认识不足。 原因:一是制度意识不强,对工会经费、行政经费的适用范围和列支条件掌握不够,操作中容易图省事、就近报销。二是组织体系不健全,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及配套账户,导致本应由工会经费承担的激励性支出缺少规范渠道,转而以行政经费替代。三是内控机制偏弱,有的单位把“集体研究”当作合规背书,却忽视预算管理、财务审核和政策依据的硬性要求。四是基层工作任务多、人员流动快,财务纪律教育和政策培训存在覆盖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为“小金额、碎片化”违规留下空间。 影响:从金额看,3800元不大,但暴露的是资金管理和权力运行的规范问题。一旦形成“为了工作、程序走过就行”的错误认知,类似做法可能在其他事项中复制,带来预算约束弱化、财务风险累积,甚至诱发变相福利、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同时,群众对公款使用高度关注,管理不严容易损害党风政风形象,影响单位公信力和干部纪律观念。更重要的是,如不及时纠偏,“小问题不处理”可能演变为由小及大的违纪风险,削弱治理效能。 对策:衡阳县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突出抓早抓小。督查人员直指问题核心,明确同类奖励应按规定从工会经费列支;针对未建工会的现实,责令依法成立工会组织、规范设立工会账户,以制度化方式堵住漏洞。整改过程中,既纠正了具体事项,也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流程、完善机制上,推动从事后纠错向源头防控延伸。最终,有关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组织退缴资金,整改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纠偏,表明了第一种形态以教育提醒、及时纠偏为主的效果。 前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关键在于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落到基层末梢。下一步,应在总结个案经验基础上,完善“常态监督+专业指导”机制:一上,围绕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培训评比、采购报销等高频领域,加强政策宣讲和清单化指引,帮助基层单位明确边界、守住底线;另一方面,推动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和财务审核链条,把预算约束、审批程序、票据管理、公开公示等环节做细做实,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可强化与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通、问题共治,以更精准的监督促进更规范的治理,继续压缩“微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空间。
从一纸整改通知到一套制度完善,衡阳案例表明:廉政防线既需要事后震慑,更离不开前端引导;当监督从事后追责更多转向过程防控,当制度执行从被动遵守转为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在基层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