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某骨科医院原院长李某,因受贿还有重婚这两个罪名,最近被平利县法院给判了六年有期徒刑,还

安康某骨科医院原院长李某,因为受贿还有重婚这两个罪名,最近被平利县人民法院给判了六年有期徒刑,还罚了四十万。这事儿是国家医保局在官网上发出来的,算是医疗系统反腐败工作里一个挺典型的例子。 司法机关查清楚了,李某从2014年一直贪到2021年。当时他在医院里是主任、副院长,后来还当了院长。利用他管科室、选耗材还有推荐药这些权力,给好多卖药的公司谋好处,自己也收了一大笔钱。 他这个收钱有个特点,时间长、主动要,而且比例特别高。最早是在2014年,有个叫贾某的卖耗材的想多卖点货,就和当时当主任的李某商量好了,按供货总金额的35%给他回扣。这一招用了快三年,贾某光给李某的回扣就有246万多块。而且李某还非得要现金,下个月必须给齐,看着特别霸道。 后来第一个公司被踢出医院了,他也没停手。2017年另一个叫孙某的公司签了协议,李某又答应给30%的回扣,这次一共贪了23万多。一直到2021年,他还在收姜某通过银行卡打过来的钱,帮着把这个药推进医院用。 法院说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的钱数额巨大。他这是把科室里选耗材的权力都滥用了,让采购决策都跟着回扣走,完全不管病人的需求和价格合不合理。 尤其是这个回扣比例高达30%到35%,太夸张了。这说明那些耗材里面的水太深了,这些被塞进商业贿赂里的成本最后肯定得让患者和医保基金来承担。这不仅让看病变得更贵了,也把医疗的公益性给破坏了。 李某生活上也有问题,犯了重婚罪。他这次被判刑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法院一起合作的结果。这事儿告诉咱们,不管什么级别都不能乱来。医药采购这些环节还得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