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交作业案”的由来

10月8日,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的一名学生许同学在截止时间之后两天才交作业,这小小的“迟到”引发了广泛的网络讨论。许同学把这个原本平常的事件写成了一篇名为《论推迟作业之合理性》的文章,并且得到了老师的回应。华东政法大学一位名叫马寅翔的老师写了一篇名为《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分析。这次事件瞬间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许同学为了自己补交作业,进行了一场微型司法秀,把自己的证据、过失论证以及请求宽恕的话语串联在一起。而马寅翔老师则用刑法逻辑拆解了补交作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给出了判决式的结论:形式上不合理,但实质上可以接受。这场师生之间你来我往的讨论让人们看到了法理和人情的对立与和谐。 许同学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辩护:首先,他认为交作业不仅仅是教务处的要求,更是保护法益。他列举了三条证据:10月8日晚上10点06分他和同学确认过电子稿已完成;10月9日室友亲眼看见完整纸质版;10月15日他把作业带到教室现场。其次,许同学认为自己不是故意不交作业,而是因为去厕所耽误了时间。他说自己去厕所花费了十分钟时间,因为生理本能错过老师说“现在可以交”的意思表示。最后,许同学引用《论语》子路篇中孔夫子的教诲,请求老师给予宽恕并减轻分数。 马寅翔老师通过刑法式的“归入法”进行分析:补交行为是否具有形式合理性?答案是缺环;补交的作业是否可以被接受?答案是可以接受;补交者应否承担责任?答案是无需额外负担。最终马老师给出了判决式结论:形式上不合理,但实质上可以接受,并且没有不利后果。 这次事件迅速走红,很多人认为马寅翔老师用刑法精神拆解补交作业,既让学生了解规则底线,也让老师践行所学知识。这场看似荒诞的“作业迟到”案最终成为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这次风波给我们带来了启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规则之外仍需留有余地。学生应该为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老师也应该用逻辑和善意给予答案。 下次交作业前,不妨想想你愿意为自己的疏忽承担什么后果?又希望老师在规则与人性之间做出怎样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