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也有“硬杠杠”

咱先来看这个事儿,傍晚六点半刘某骑电动车在章丘一条路上慢慢走,结果冷不丁被右边传来的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原来是王某停在路边的中型货车左前门自己弹开了。这动静听着就吓人,刘某本能往右打方向想躲,结果还是没躲开,连人带车被撞得倒在地上,脑袋还磕在马路牙子上。交警来后认定是王某全责,刘某一点责任都没有。交警说王某这停车太随意了,既没停在车位里,开门也不看路,主观上明显有过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他这种临时停车妨碍了别人通行。现在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开车门也有“硬杠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没停稳就不能开车门,开关门不能妨碍别人走路;第七十七条还说了要注意后方来车。这么一看,只要开门惹了事,司机多半要赔钱。法院判决下来也是这样,刘某住院住了快一个月,鉴定出九级伤残。他就去找王某和保险公司要钱,要二十多万块钱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法院认为王某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为过错侵害了别人权益就要担责。交警认定的事实很清楚,法院就采纳了这个判决。最后保险公司先赔了交强险限额的十二万,剩下七万多块钱是王某自己掏腰包给的。 法官也提醒咱们开车门要小心,别让“随手一开”变成终身的遗憾。城里的路本来就紧张,乱停车风险更大。哪怕是没观察没提醒一下,都可能让两个家庭变得不平衡。开车的和坐车的都得把“安全开门”变成一种本能反应:停稳了看一眼慢慢推一下再提醒别人——这几步都做好了,事故基本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