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局重拳出击"荐股大V"操纵市场案 罚没超8300万元并禁入市场3年

证券市场监管再出重拳。

1月19日,浙江省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拥有10.7万粉丝的股票大V"金浤"(本名金永荣)因操纵证券市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162万元,并处罚款4162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8324万元。

这是2024年以来证监系统针对个人投资者开出的最大罚单之一。

经调查,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金永荣通过雪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股票推荐文章,单篇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

其利用市场影响力,在推荐"启迪环境"等32只股票后,通过控制的账户组在当日或次日集中抛售,累计交易金额6.31亿元。

这种"先荐股后抛售"的操作模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案件调查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其操纵行为具有组织化特征。

除本人账户外,金永荣实际控制其大姐、二姐的证券账户构成交易网络。

通过比对设备信息、资金流水等证据,证实这些账户存在协同操作行为。

这种家族式操作体系为其违法活动提供了隐蔽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金永荣的违法手段呈现新型化特点。

其通过参与实盘比赛、直播分享等塑造专业形象,在社交平台发布看似中立的"交易感悟",实则暗含持仓暗示。

这种"软性荐股"方式更具迷惑性,导致大量投资者跟风买入成为接盘方。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王立新指出:"此案暴露出新媒体时代证券违法的新形态。

违法者利用社交平台影响力实施精准收割,其危害性远超传统坐庄模式。

"数据显示,我国证券类自媒体账号已超5万个,部分账号存在违规荐股问题。

针对此类新型市场操纵,证监部门正在建立多维度监管体系。

一方面升级大数据监控系统,重点监测"网络大V"账户异常交易;另一方面加强与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协作,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

2024年新修订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已将对冲交易、信息型操纵等新型手段纳入规制范围。

资本市场的公信力来自规则的刚性与执行的力度。

网络传播降低了信息触达门槛,也放大了不当影响交易的风险。

对借“荐股”之名操纵市场的行为依法严惩,既是对违法者的明确警示,也是对守法者与广大投资者的制度保护。

投资者应当回归理性与常识,把风险意识置于收益预期之前;市场各方也需共同守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让资本市场在规范治理中更稳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