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基层医疗服务 慢病患者可享12周长期处方

问题——基层“兜底”能力仍需系统性加强。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临服务能力不均衡、群众首诊意愿不强、慢病管理连续性不足等现实挑战。

一方面,基层在药品配备、诊疗项目供给、家庭医生服务拓展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另一方面,医保结算周期较长、质量保证金占用等因素,容易加重基层资金周转压力,影响机构平稳运行与服务扩容。

在人口老龄化加快、慢性病患病率上升背景下,基层医疗如何更好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与慢病长期管理,成为推动分级诊疗走深走实的关键环节。

原因——资源配置与激励机制需要再校准。

基层就医“吸引力”不足,既与服务供给能力相关,也与医保支付、价格政策、药品供应链条等制度安排密切相连:一些地方医保基金支出更多集中在上级医院,基层获得的政策激励相对有限;部分适宜基层开展的服务项目收费与支付政策不够匹配;药品供应与“上转下接”的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处方外配、用药连续;加之医保清算效率不高,基层机构承受更明显的现金流压力。

上述因素叠加,客观上削弱了基层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枢纽作用。

影响——基金流向、价格支付、药品保障与转诊机制同步发力。

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支持基层运行与能力提升推出14条措施,释放出明确政策信号:以医保为牵引,系统性增强基层服务质效,促进医疗资源更加合理流动。

首先,在基金投向上突出“向基层倾斜”。

《意见》提出,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效提高,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在区域总额管理中,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倾斜;在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框架下,明确结余分配要向基层倾斜。

政策导向在于,通过“增量倾斜+机制约束”强化基层的资金保障和激励强度,推动医共体内资源、人员、技术与管理下沉。

其次,在定点与救助资源配置上强调“覆盖到位”。

《意见》提出拓展基层机构定点覆盖,在合理规划定点资源基础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

这一安排有助于打通群众在基层就医结算与救助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服务可及性与制度可达性。

第三,在价格政策上突出“适宜服务更好开展”。

《意见》鼓励基层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等项目,支持基层提供更契合老龄化与慢病管理需求的服务形态;同时提出优化基层机构价格管理,一般诊疗费原则上10元左右,意在通过更清晰的价格政策边界,引导基层回归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定位,也为基层开展连续性健康管理留出空间。

第四,在支付方式改革上强调“更贴合基层诊疗特点”。

《意见》鼓励探索多种适宜基层的门诊支付方式,巩固提升住院按病种付费质效,并动态调整分组方案。

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是让支付规则与基层服务供给相匹配,减少不必要的考核与约束,推动基层从“开药看病”向“防治管康”综合服务转变。

第五,在结算效率上提出“提速增效”的时间表。

针对基层机构普遍关注的资金回款问题,《意见》提出实施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并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拓展即时结算覆盖面;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降低基层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

相关举措将直接缓解基层现金流压力,提升机构运行稳定性,为扩大服务供给、改善群众体验提供资金条件。

对策——以慢病长处方为抓手,提升基层就医“性价比”和“便捷度”。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就医用药需求,《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支持基层开具长期处方,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并强调长期处方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

这一制度设计意在减少慢病患者频繁往返开药的负担,提升用药连续性与依从性,同时减轻基层机构在费用考核上的顾虑,引导其更规范、更主动地承担慢病随访与管理职责。

同时,《意见》从待遇保障与转诊便利度上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的政策闭环: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因地制宜完善差别化待遇政策,各地可综合基金支撑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和基层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住院起付线;在转诊方面,统筹地区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级转诊的参保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起付线。

通过“待遇倾斜+转诊衔接”,推动患者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更加顺畅。

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健全“三级”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医共体内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管理,实现处方规范流转与用药需求精准匹配;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满足群众和基层机构对急需药品的查询与配备需求;并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拓展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

药品保障机制的完善,将为长期处方落地提供关键支撑,减少“能开方但配不到药”的掣肘。

此外,《意见》支持基层开展多元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统筹基层医保基金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持拓展签约服务内容,细化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

这意味着基层医疗将获得更明确的资源统筹空间,有利于把慢病管理、康复随访、上门照护等服务更好纳入常态化供给。

前景——以制度合力推动“强基层”从导向转为现实。

综合来看,《意见》以基金流向、价格支付、结算效率、药品保障、转诊待遇等多维政策协同,旨在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与医保制度激励更紧密地衔接起来。

下一步,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各地结合自身基金承受能力与基层服务基础,细化差异化待遇、完善医共体分配机制、健全长期处方适用范围与监管规则,并加强信息化支撑与处方流转管理,确保“便民”与“规范”并重。

随着基层服务质效提升,群众在家门口获得连续、可负担、可信赖的医疗服务将更具可预期性。

医保政策的每一次调整,折射的是国家对医疗资源公平配置的持续追求。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以制度设计为基层医疗"补血强筋",其深远意义不仅在于减轻慢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更在于重塑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运行逻辑。

政策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落地执行的质量,如何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基层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仍是各地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持续用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