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部署202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聚焦网络金融乱象治理与数字普惠服务双向发力

问题:随着数字金融发展——金融服务触达更便捷——但网络金融营销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足、诱导性宣传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包装“高收益、零风险”话术,或以“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名义牟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老年人、新就业群体等数字工具使用和风险识别上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误导销售、信息泄露和诈骗的对象,金融消费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仍有待提升。 原因:一是线上获客成本上升、流量竞争加剧,少数机构或中介为吸引客户夸大收益、混淆概念,导致宣传与产品真实风险不匹配。二是金融产品专业性强,消费者对期限、费率、保障责任、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理解不足,信息不对称下更容易作出非理性选择。三是黑灰产链条叠加平台化传播,不法代理打着“维权”旗号制造焦虑,通过伪造材料、教唆投诉等手段牟取不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四是数字化普及不均衡,“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好”的群体仍然存在,客观上放大了被诱导、被欺诈的风险。 影响:上述问题可能造成消费者资金损失、保障落空、个人信息泄露,也会增加行业纠纷处置成本,占用正常金融服务资源,影响金融机构声誉和市场预期。更值得关注的是,网络空间的金融乱象一旦扩散,将削弱公众对正规金融渠道的信任,影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等政策落地,进而削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改善民生的效果。 对策:围绕今年“3·15”主题,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统筹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教育宣传,强调通过多渠道、多场景普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并针对网络金融营销乱象加强提示提醒,推动金融服务在合规前提下更精准地满足多样化需求。保险领域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近日召开“3·15”专题座谈会,明确将研究制定年度消保落实计划,发挥平台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形成“监管引领、协会统筹、机构落实、社会监督”的消保工作格局。按照会议部署,行业一方面将加大数字金融服务民生宣传力度,围绕适老服务、灵活就业群体保障等重点领域提升服务可得性和可理解性,尽量缩小数字鸿沟;另一方面聚焦网络营销“套路”、非法代理退保、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强化风险揭示和合规提示,完善消费者诉求响应机制,畅通投诉与咨询渠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基层、在前端更快解决。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规则持续完善、行业自律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参与,金融教育宣传将从“节点性活动”逐步走向常态化治理。下一步,能否把“风险讲清楚、服务做扎实”作为共同底线,将成为净化网络金融生态的关键。预计未来在线上营销合规管理、个人信息保护、适老化服务改造、纠纷多元化解各上的制度供给和执行力度将继续加大,推动形成更透明、更可预期的金融消费环境,为稳预期、促消费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既需要监管部门有力引导,也离不开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3·15”活动的全面推进,传递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的明确信号。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逐步形成更安全、更透明、更普惠的金融生态,让消费者获得更公平、更可靠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