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宅基地流转中的灰色地带和风险问题

1974年出生在北京的曹颖,是北京黄庄职业高中的毕业生。1997年她进入央视主持《半边天》,次年又同时担任《万家灯火》的主持人,还连续三年登上了央视春晚。2003年她跳槽到了湖南卫视,凭借《金鹰之星》稳坐了“内地综艺一姐”的位置。 曹颖在影视圈也有不错的成绩,《乌龙闯情关》、《九岁县太爷》等热播剧让她家喻户晓。她的演员、主持、歌手多栖发展之路风光无限,但这一切和这场宅基地的旧案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十年前的一笔宅基地交易把曹颖卷进了一场漫长的官司。当时为了改善父母的农村生活环境,曹颖把位于北京大兴瀛海镇四海二村的院落卖给了父亲的好友曹先生,卖了12万元。 到了2010年7月,这个院落被纳入了拆迁范围。邱某作为“被拆迁人”,一次性领取了249万元的补偿款。直到2011年,曹先生的妻子发现这笔钱后,曹颖才重新被牵扯进来。 法律程序要求“谁原证谁起诉”,曹先生多次找曹颖签字应诉。虽然她声明分文不要也不想管输赢,但还是签了字。2011年11月,她把曹某和邱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49万元。法院最后驳回了她的请求。 关于宅基地的买卖法律规定比较严格: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集体成员。曹颖虽然在2002年拿到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但她并不是本集体成员。2011年时她起诉曹某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胜诉了,但还是拿不到拆迁款。 这种“城里人”下乡买房看似占便宜的行为实际上是在踩政策红线。一旦碰上拆迁、继承或者确权这类问题,原房主很容易被“被告上法庭”。 对于想买“院子养老”或者开田园民宿的人来说,交易前必须核实对方的户口本、土地证和村集体同意证明。如果真遇到了纠纷也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2010年7月领取249万元补偿款的是邱某。曹颖在1998年拿到了宅基地使用证。她在1997年开始主持节目。这起案子从2010年一直持续到2011年11月。 2003年她跳槽到湖南卫视主持节目。2002年她把院落卖给了曹先生。1974年她出生在北京。1997年她进入央视工作。 249万这笔钱最终还是没有要回来。法律规定非本集体成员无权主张拆迁利益。“居民户口不能坐享集体资产红利”是这次官司中的关键判词。 这起案件也暴露了宅基地流转中的灰色地带和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