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背着妻子跟案外人私下转了1900 多万的钱

2015年前后,沈某和金某这对夫妻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因为金某背着妻子跟案外人陶某有了不正当男女关系,还私下给陶某转了不少钱。到了2022年5月,金某去世后,沈某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个秘密,就联合子女把陶某告上了法庭,要回这1900多万的巨款。一审法院觉得,这钱数额太大了,根本不是过日子的开销,而且金某自己一个人做主就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陶某,没经过沈某同意,这既侵犯了她的财产权,也违反了公序良俗。法院判决把给陶某的钱扣掉已经转回的540多万后,还得再给沈某1400多万。陶某不服,就上诉到了上海一中院。上海一中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后认为,夫妻在过日子时赚的钱是大家的共同财产,大额支出必须两人商量好才行。金某单方面把巨额财产给陶某这种事儿肯定不行。更何况他跟陶某搞婚外情,这本身就是对婚姻制度的不尊重。如果法律支持这种行为,那岂不是纵容不忠诚?所以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这个案子最后定下了规矩:那些因为婚外不正当关系转出去的巨额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全都得退回来。这事儿不仅是保护了沈某一家的财产权,也是在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法律绝对不会承认用金钱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行为,也不会容忍这种伤害合法配偶的事儿。司法机关以后也会一直公平公正地维护妇女权益和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