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措施 2030年力争在运装机破500万千瓦

青海省能源局3月2日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标志着这一传统能源产地正加快向新能源产业高地转变。

此举旨在破解光热发电长期面临的规模化瓶颈,通过政策创新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光热发电作为可实现长时间储能的清洁能源,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相比光伏和风电的间歇性特征,光热发电通过熔融盐等储热介质可实现8至15小时连续供电,成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关键补充力量。

青海日照资源丰富,地形条件优越,具有发展光热发电的天然优势,但产业规模化程度仍需大幅提升。

新政策的出台针对性地解决了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在项目推进层面,青海省建立了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独立光热电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制度,重点保障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等要素需求,这将大幅降低企业的行政成本和建设周期。

同时探索建立自建厂用电源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的经济性。

电价机制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政策明确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增量独立光热项目,在建成前一年支持独立开展竞价。

竞价下限从当前的0.55元每千瓦时逐年适度退坡,目标在2030年与煤电基本相当,这体现了对光热发电成本下降趋势的科学预判。

同时考虑企业综合收益、绿电价值等因素合理设定竞价上限,为企业创造稳定预期。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经济效益,政策鼓励光热发电项目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构建以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现货交易为补充、辅助服务市场为增益的多元化收益结构。

支持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使光热发电的调节支撑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全面提升整体经济性。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支撑。

青海省将聚焦高效聚光传热、高温长时储热、高灵活性机组等核心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设备、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

围绕绿色算力、装备制造等新兴需求,探索建设以风光热储为支撑的离网供电系统,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在国际层面,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在青海的成功实践"走出去",重点在中亚、西亚等地区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提升光热发电国际合作水平。

这为我国能源产业国际化发展开拓了新空间。

作为国家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青海此次政策创新不仅关乎区域发展,更是对"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重要探索。

当广袤的戈壁滩开始规模化"捕捉阳光",这场清洁能源的深层次变革,正在重新定义西部省份在国家战略中的坐标方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