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倒卖石油赚76.6万被判死刑(图)

1985年,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开始好几年了。这年夏天,梁述胜从深圳出差回到北京,就在那天,他在宾馆前台碰见了一个女人。这位女人叫程春莲,以前在湖北省黄石市歌舞团工作。之前因为她在70年代演《刘三姐》电影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认识她。程春莲跟梁述胜也不是陌生人,他们在朋友聚会见过一次。 看到程春莲的第一眼,梁述胜就对她有意思了。程春莲也知道这一点。她给梁述胜准备了一个惊喜,当晚穿上性感的裙子,跑去敲开了他的房门。两人聊了一会儿天之后,程春莲趁机告诉梁述胜,她想做石油生意。她希望梁述胜能帮她一把。 梁述胜对程春莲的提议很动心,就答应了她的请求。回到深圳之后,程春莲立马辞去了服饰公司销售的工作,开始筹划石油生意。有了梁述胜的帮忙,她很快拿到了石油交易合同。借着这份合同的力量,程春莲顺利进入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当副科长。 在这个过程中,程春莲的野心越来越大。为了拿到更多利润和更大的商机,她完全把自己的尊严和感情都出卖了。不到一年时间里,她就靠着倒卖石油赚了76.6万元。这些钱都是从广东深圳、湖北黄石等地赚来的。 可惜这个暴富并没有持续太久。社会上有人开始关注这个事情并举报给了黄石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程春莲涉嫌贿赂和非法交易,案件变成湖北省最大一宗受贿案件。 面对审判,程春莲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没罪。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行为对黄石有贡献,帮当地解决了石油短缺问题。但法律不会因为个人想法改变。最后,她因为非法贩卖国家资源罪被判了死刑。 程春莲从一个农村姑娘通过努力在演艺圈获得成功的人变成了一个不择手段追求财富的人。她原本可以拥有美好的生活和未来,但最终因为贪婪和欲望迷失方向走向深渊。最终付出生命代价成为欲望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