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游充值打赏被认定无效

最近几年,随着孩子们越来越深入网络环境,网络世界里的各种纠纷也越来越多。比如玩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这些事情,弄得家长和法院都挺头疼的。最近最高法发布了一个指引,专门讲怎么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权益。这个指引里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把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这些案件处理方式明确了一下。 这个指引里说,审理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这些案件,法院要仔细看合同的内容和性质,还要考虑合同和孩子生活关联程度有多高,孩子能不能理解自己做的事和后果。特别是要看合同里的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这些因素,然后综合判断这个缔约行为跟孩子年龄、智力是否匹配。 如果是不满8岁的小孩进行充值或者打赏行为的话,最高法民一庭的副庭长蔡金芳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未满8岁的孩子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是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呢?蔡金芳说这个要看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有没有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如果没同意也没追认,那就得再看这个行为是不是跟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相符合了。只有符合的时候才能认定有效。 蔡金芳举了个例子说15岁的小张没经过父母同意,在直播平台频繁买虚拟币打赏主播。半年内打赏了20万元钱给主播。小张父母知道后没追认这笔钱。所以法院审理后觉得小张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么半年内花20万打赏明显超过他这个年纪和智力范围。父母也没同意和追认这笔钱。所以认定这个行为无效。 除了要给未成年人撑腰外,《指引》还说了如果合同认定无效后该怎么处理。当事人想要求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的话是可以支持的。 蔡金芳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后法律后果主要有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还有赔偿损失。 对这些网络游戏充值或者直播打赏案件来说认定无效后网络经营者就应该退还相关款项给未成年人。如果还有损失要赔的话就得看谁有过错了。 最高法统计说近几年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数量上涨得很快。其中最多的是服务合同纠纷比如退款问题等等。 以前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事实认定有困难点很多。《指引》发布后通过梳理裁判规则让各级法院有了明确的操作手册。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从2021年到2025年受理涉未成年网络纠纷案件逐年增加2021年有50件到了2025年就有997件了。 数量增加了以后有些问题比如到底是不是本人做的还是代理做的就变得更难判断了。《指引》针对这些问题提炼出具体操作规则来适应数字时代新需求。 蔡金芳说因为涉及未成年民事案件很复杂涉及情感、安全还有财产各方面利益。《指引》把各项规则和标准明确后对指导各级法院办理这些案子很有意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