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生态环保执法引入社会监督 柔性执法与规范监管相融合

问题: 传统环境执法常陷入"一刀切"困境——对轻微违法行为简单处罚,不仅加重企业负担,还可能影响其环保整改积极性。2025年10月,大连某铸造公司因员工在未配备治污设施的车间进行小规模补漆作业被立案,暴露出企业环保管理问题。 原因: 庄河分局调查发现,该案有三个特点:违法情节轻微(喷漆量不足2公斤)、未造成实际污染、企业当天就完成车间改造并规范作业流程。这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容错条件。更深层看,当前经济复苏阶段需要更灵活的监管机制。 影响: 引入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1. 程序更公正:5名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讨论,对违法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独立评议; 2. 执法更透明:通过第三方监督有效防范权力滥用; 3. 企业更配合: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既约束又帮扶的方式,让我们更愿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对策: 该局推出"三维度"工作法: - 制度:细化28项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 执行:建立"发现-整改-评议-闭环"流程 - 监督:每季度组织监督员评估执法效能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当地环境信访量下降37%,企业自行整改率达92%。 前景: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认为,这种"参与式执法"模式值得推广,但需注意两点:一是明确监督员标准和权责,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裁量标准。据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计划将庄河经验纳入2026年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降低环保标准,提升监管效能也不靠频繁处罚。让免罚审议公开透明,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用规则和监督校准执法尺度,才能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增强企业获得感。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