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车危险大谁的人反应快谁的人反应快谁的人反应快谁的人反应快谁的人反应快谁

上海七旬夫妇把“老头乐”往路上一骑,结果闯红灯撞上了正常行驶的李女士轿车,这一撞把老两口多处撞骨折了,两人合计索赔70多万。虽然老两口和李女士都觉得判赔36万这事闹得沸沸扬扬,但这事儿可没这么简单。 大家先别忙着骂法院是和稀泥,看看交警是怎么定责的就明白了:沈大妈作为三无车主闯红灯,起码要负50%的主要责任;李女士没减速慢行,担了33.3%的次要责任;坐在后座的黄大爷没有参与驾驶也没尽到提醒义务,还要再摊16.7%。法院就是照着这个比例算账的,绝没有偏袒谁。 其实网友不买账,主要是忽略了一个法律逻辑:谁的车危险大、谁的人反应快,谁就得先倒霉。虽说沈大妈违规在先可她开的是那种又慢又没防护的老破车,遇到危险根本躲不掉;而李女士开的是速度快的轿车,不仅有保险公司撑腰还能随时刹车避让。所以哪怕李女士绿灯直行也得小心看着点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个“生命权优先”的道理:就算你开轿车没毛病撞了人也得赔不超过10%的钱来分担风险。在上海这个案子里这36万最后是由保险公司出的大头。 虽说法院判给了老两口36万作为实际损失补偿,但这也算是给那些开“老头乐”的大爷大妈提个醒:这车子没牌没照本来就是个移动的定时炸弹,再加上闯红灯乱闯马路这等危险行为很容易掉进“车不安全、人不懂法、赔偿不起”的死循环里去。